2020年度个人参加职工医保续保开始缴费
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2020年度个人参加职工医保续保缴费已经开始。
据了解,此次缴费方式与去年相同,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各网点缴费;也可通过支付宝关注“丹阳人社”进行线上缴费。据获悉,2020年度正常续保缴费标准为7747.32元;最低续保缴费标准为4781.76元;退休人员需缴大病金84元。此次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医保局有关人员提醒,逾期缴费将作断保处理,断保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自续保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练湖度假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有关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口径
1.公务员医疗保险申报基数:国标工资(含国家规定的特岗津贴) +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年终一次性奖金(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复的第十三个月工资)。
2.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基数:国标工资(含国家规定的特岗津贴) +津贴补贴(岗位津贴+生活补贴) +奖励性绩效X60%。
3.企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基数:工资收入,指企业依据劳动合同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具体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 1号令)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 中心函(2006) 6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月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
三、职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5614元。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执行医保缴费基数。
五、企业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医保缴费基数,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六、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筹资标准5.4万元,六级以上革命伤残人员医疗统筹筹资标准2.2万元。
七、以上政策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