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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5年度丹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公告

innov6个月前 (11-18)2810
关于办理2025年度丹阳城乡居民<strong><mark>医疗</mark></strong>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公告
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事项的通知》(镇医保(2024)96号)、《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丹医保(2024)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参保对象1.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

2025年度镇江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引及热点问答

innov6个月前 (11-07)910
2025年度镇江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引及热点问答
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4.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期限集中缴费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应当在集中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镇江市学生医保贴心小问答

innov8个月前 (09-14)420
镇江市学生医保贴心小问答
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参保是您的义务,享受待遇是您的权利。“依法参保、覆盖全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没有健康的身体一切无从...

2025年度学生参保缴费指南

innov8个月前 (09-04)490
2025年度学生参保缴费指南
医疗救助条件的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医疗救助基金承担,个人无需缴费。参保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30日。参保渠道由学校统一为参保缴费学生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时间各学校学生医保缴费工作在10月31日前完成。缴费渠道1.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缴费;2.中小学、...

【微记事】智慧校园注册 学生医保缴费

innov8个月前 (09-04)280
【微记事】智慧校园注册 学生医保缴费
医疗缴费也要缴纳了。......

镇江市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问答

innov9个月前 (08-27)990
镇江市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问答
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目前,江苏省内,已经实现了省内不同城市间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形下可申请家庭共济关系?答:...

2024年度镇江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引

innov2年前 (2023-11-15)1500
2024年度镇江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引
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4.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二、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期限集中缴费期: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应当在集中缴费期内一次性......

关于丹阳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告

innov2年前 (2023-01-17)3060
关于丹阳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strong><mark>医疗</mark></strong>保险缴费工作的通告
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告  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对象: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镇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22〕7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续保对象  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职...

镇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innov2年前 (2023-01-09)2360
镇江市城乡居民基本<strong><mark>医疗</mark></strong>保险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和本市各高校、技职院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与幼儿园儿童(包括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和儿童)均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持有本市暂住证,未参加户籍地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的外来非从业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缴费补助具有...

镇江2023年起将实施全省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

innov2年前 (2022-12-28)2380
镇江2023年起将实施全省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
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12月28日,镇江市医保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工作部署,镇江市印发《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镇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

2023年度江苏13个地级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汇总

innov3年前 (2022-11-17)7360
2023年度江苏13个地级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汇总
医疗救助对象由各地依照政策予以减免;一般情况下,个人缴纳越高,财政补贴越高,报销额度就越高,各地标准并不统一。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

关于丹阳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innov3年前 (2022-11-11)3100
关于丹阳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strong><mark>医疗</mark></strong>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会议,部署2023年度医疗筹资工作,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2023年度丹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910元/人41-50周岁参保居民1012元/...

关于镇江市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innov3年前 (2022-11-11)2930
关于镇江市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strong><mark>医疗</mark></strong>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市区居民:根据镇政发〔2017〕37号、镇人社发〔2017〕186号和镇医保〔2022〕81号文件规定,现将镇江市区(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镇江新区、丹徒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项告知如下:一、参保对象1.未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2023年11月1日镇江惠民保重磅升级!

innov3年前 (2022-10-30)4500
2023年11月1日镇江惠民保重磅升级!
医疗负担,保费不变,保障全面升级!惠民享实惠,让我们共同起航!基础版:一年99元/人,最高可享260万保障升级版:一年299元/人,最高可享400万保障适用人群:镇江市(包括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的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编 侵权责任

innov3年前 (2022-10-29)27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编 侵权责任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innov3年前 (2022-10-29)25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医疗费用。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教育、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编 人格权

innov3年前 (2022-10-29)2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编 人格权
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意。进行临床试验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第一千零九条【从事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编 物权

innov3年前 (2022-10-29)26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编 物权
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

innov3年前 (2022-10-29)2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
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第二十五条【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第二节监护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

民法典目录导航

innov3年前 (2022-10-28)4350
民法典目录导航
医疗损害责任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第十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